- 合 規
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稽核監督、法遵風控單位督導、以及業務單位自我管控,以此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來維持有效適當之內部控制。
各金融單位皆設有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下,並建立總稽核制;同時並規定總稽核及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總稽核及各級稽核人員每年受訓練時數、內部稽核單位應辦理事項、內部稽核辦理一般查核及專案查核之頻率、對子公司之查核,及內部稽核報告應揭露之項目。內部稽核制度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 導入效益
- 為防範金融弊端影響經濟發展,金管監督日趨嚴謹,因此導入後可:
a.即時且全面的反應法規變動
b.查核結果客觀且品質一致
c.洞悉問題根源,避免流於形式
- 稽核人力普遍不足 - 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但因非為營利單位,故人手往往不足,尤其分行數多之銀行更為明顯,因此建置『電腦化之稽核管理系統』可以達成下列之目標:
a.減少人工作業
b.簡化處理流程
c.有效落實追蹤
- 稽核經驗累積不易 – 於『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中有明確規範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因此在稽核經驗累積不易之情形下必需建置電腦化之稽核管理系統以達到下列目標:
a.落實最佳典範
b.資訊統一管理
c.知識經驗共享
國眾電腦參考國內銀行稽核作業實務,規劃出一套能夠符合國內銀行稽核作業流程的稽核作業管理系統(Audit Management System)(以下簡稱AMS),讓原本依賴大量人工紙本作業的查核工作,能透過資訊科技的協助,輕鬆完成繁雜的查核工作,提升人員工作效率,建立稽核專業知識共享的平台,從年度工作計畫、核准,到任務分派、工作執行、結案報告編製,及後續之缺失追蹤、彙整等工作,都可在AMS的輔助下完成。
- 系統支援金控與各子公司架構。
- 內稽/自查題庫、內、外稽查均區分為各不同子公司使用,進行不同簽核與管理機制。
- 全Web-based化操作介面,所有表單與資料報表均可在Web-based運作,簡化操作機能。
- 報告依審核流程遞送與簽核,依照作業匯出相關Word、Excel、PDF 資訊檔案。
- 個人化頁面與權限控制、導引作業及待處理事件提醒。
- 各項業務資料皆由主機端資料下載並整合至稽核資料庫。
- 可依照銀行組織與流程變化自定修改。
- 稽核系統前端作業資料壓/解密經由系統讀寫。
- 提供對海外分行建置英文題庫與英文報告。
- 提供管區稽核制(可查看分行/總行各部室/子公司分公司的自行查核情形)。
- 功能架構
- 業務流程:
2.外部檢查
3.自行查核
為因應當前企業經營環境的變遷,做好『內稽內控』已是銀行落實公司治理的基本條件,在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稽核人員若只是依據相關法規或制度條文規範進行查核作業,已不足以應付現今的市場環境變化的速度與需求,為配合環境的發展,「稽核」將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這股力量不但協助銀行評量內部控制缺失、營運績效及降低營運風險,這股力量將擴及所有作業層級的各項業務,提供決策者治理的參考,進而達到降低不合理的成本發生與浪費,提高效率與競爭力,如此,才能在下一個時代中,繼續保持銀行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