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消息要通知各位鄉親!! 自今年12月1日起,政府所舉辦的公益彩券、運動彩券及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免扣繳門檻(即免稅門檻),由2,000元提高為5,000元。
財政部說明,為進一步簡化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扣繳作業,鼓勵民眾購買政府舉辦之獎券投注公益及於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乃研議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提高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免稅門檻,經行政院今年9月6日核定,於同年月20日發布,配合相關業者系統修正時程、法規作業期間及宣導作業等需要,本次免稅門檻之調高,訂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亦即政府獎券中獎人於今年12月1日以後兑領之獎金,得適用新免稅門檻5,000元之規定。
買彩券中獎的幸運兒注意了,台灣彩券公司表示,實施多年的2,000元以上課稅門檻將提高到5,000元以上,自108年12月1日起獎券中獎獎金每注獎額超過新臺幣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所得稅。民眾購買公益彩券或是兌領中獎獎金時,如對中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在今年12月1日起兌獎,就可享有免扣20%的中獎所得稅。
以今年7-8月期之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為例,其領獎期間自今年10月6日至109年1月6日止,中獎人於今年12月1日至109年1月6日間兌領獎金,中獎金額為4,000元者(即四獎),即可適用新制免扣繳稅款,省下扣繳率20%的800元稅款。該部提醒中獎民眾注意政府獎券中獎獎金課稅新規定,包括4大超商、全聯、美廉社等各大實體通路都有設置警語,提醒民眾要12月後再領獎,配合調整兌領獎金期程規劃,享受中獎獎金小確幸。
台灣彩券公司也特別提醒民眾購買各種公益彩券時要注意電腦型彩券兌獎期限為各期彩券開獎日次日起3個月內,故自108年9月1日(含)起開獎的各期電腦型彩券遊戲,如民眾對中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建議可保留至同年12月1日起再兌獎。立即型彩券(刮刮樂)每張彩券背面均載明兌獎截止日,民眾如購買兌獎截止日在12月1日(含)以後的刮刮樂產品,且刮中介於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建議可保留至12月1日(含)以後再兌領,。台灣彩券公司除提醒民眾應注意兌領期限外,並應妥善保存中獎彩券,以維護自身的權益,逾期或遺失彩券將無法兌獎。
民眾每買一張彩券,都可以發揮公益彩券愛心助人的本質,「買彩券、做公益、積功德」當您在付出的時候其背後所支持的各項公益活動,更是遍布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幫助更多需要照顧的人。